第182章 冤家路窄(第4/9 页)
大于法的落后认知,更不知法治为何物。如果以此作为法治风尚,那才是贻笑大方,为当下司法所不齿。
被告确实是无知,不仅法律无知,也是常识无知,这正是被告家庭教育的缺失。而所谓的被告“救父”方法失当说词也是荒谬之词!
她为什么不去纪委反映,为什么不去信访办上访?为什么不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?有一百种合法正当的救父方法,被告却偏偏选择了旁门左道,还是最见不得光的行贿方式去“救父”?
如果这都可以当做正面典型进行免罪和提倡,那么无数人都可以打着“孝”的旗号去做违法犯罪的勾当,难道这样就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吗?
被告不以正当渠道去救父,这恰恰说明了一个问题,那就是被告长期浸淫其父的贪污受贿不正之风影响,上梁不正下梁歪,这才是最令人深恶痛绝的地方。
所以所谓行贿是被迫、是污蔑,不仅不能被采纳,还应该对被告予以重判,杀一儆百,以正视听,以正社会风气。
林子苏听到公诉方“上梁不正下梁歪”的说词时,顿时就失去了理智,气得浑身发抖,怒斥公诉方“胡说八道”,便有冲出被告席理论,但她很快就被法警控制住。王喆也安慰她稍安勿躁。
双方都千方百计想争取的关键证人赵奕,因其人在国外联络不到,无法征集其证词。
但公诉人请出了本案的重要目击证人,让林子苏大感意外,竟然是廖敏。
因为当日廖敏正在赵家做客,林子苏来时,她就在赵家茶室,可以说是除了王琪、赵奕之外的最重要的现场目击证人。
林子苏骤然想起那日离开赵家时,在门口踢到的那双女鞋,当时觉得眼熟,但并没有太在意,现在才终于恍然大悟,没错了,那就是廖敏的鞋。
林子苏在云连呆了近一年,和廖敏工作往来较多,对她的衣着也比较了解,现在想来那些百思不得其解的扣儿,都对上了。
那廖敏所作证言,也和赵会仁如出一辙,也是力证林子苏主动行贿赵会仁。
只不过,当王喆揪住“廖敏作为崬森的高管在春节出现在住建局官员赵会仁家”表示了动机质疑,以此向廖敏发难质询。
廖敏便解释称自己与赵奕的继母是大学同学,又是多年闺蜜,还是他们两口子的红娘,所以日常本就多有往来,节假日小聚也是常事。
廖敏声称,那天只是赶巧,遇到林子苏登门行贿,这也是天意,人在做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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